為確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適足性,合理分擔雇主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風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並自111年5月1日施行,該法明訂勞工職災保險的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為基本工資等級(現為25,250元)。

 

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將於111年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如下,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一)針對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

(二)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

(三)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雇主,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