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朋友們不可不知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權益
去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已明文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因不同保險事故,可同時請領勞工職災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落實保障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經濟生活!
【勞工職災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
考量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請領之年金給付數目、金額、種類等因素,予以適度調整。
當請領之合計金額超過勞工職災保險年金給付所採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其超過部分,將酌予扣減,並以勞工職災保險年金給付金額之50%為上限。
【舉例:小華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0000元】
原請領金額為:
職災失能年金(嚴重失能)20000元+勞工保險(老年年金)22000元=42000元>40000元(超過2000元)
調整後金額為:
職災失能年金(嚴重失能)18000元+勞工保險(老年年金)22000元=40000元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