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致國內表演藝術展演、流行音樂演出及電影國片商業映演(以下簡稱活動)取消、延期或縮減席次之事業,補助部分營運支出及部分票房損失,爰依《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訂定本須知。

 

(一)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損失之事業補助申請須知

 

(二)收件時間:自110年5月17日起至110年6月17日止

 

(三)申請表:

  1.補助須知申請表【doc】【odf】【pdf】

  2.填寫範例和附表

 

(四)諮詢窗口

 

(五)常見問答QA

 

(六)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