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已上路!
遭遇職業傷病除了醫療協助外,若有輔具需求一樣有保障~
申請職災勞工器具補助應該怎麼做?立即來瞭解!
請領條件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參加保險之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經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不論購買或租賃,都可申請補助。
發給標準
1.依器具補助之附表所定標準補助,每人每年最多4項,總金額最高10萬元。
2.如為附表外之器具,可以採專案方式提出申請,經核定同意後購買或租賃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寄送資料
1.器具補助申請書及其補助收據。
2.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證明文件。
3.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日起6個月內,購買或租賃輔助器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如係專案方式,未經核定先行購買或租賃者,不予補助。
4.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