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診療的時間不一定都會連在一起,有時候可能會先住院幾天做這個治療,過一段時間再住院幾天做其他治療或復健,很難符合勞保普通傷病給付要「第4天起」的申請條件…

其實只要是「同一傷病」住院的天數可以合併來算,就像本圖案例中紅葵兩次住院皆未滿4天,但將同一傷病累計來看共住院滿5天,即可向勞保局申請發給2天的傷病給付喔~
※小葵提醒:除了第4天這個條件外,住院期間必須有「薪資損失」,才能申請成功喔!
▶勞保傷病給付資訊 http://goo.gl/9P1A1A
▶有哪些特殊情況?https://goo.gl/hM6W1M
▶退保後還可以申請傷病給付的情況 https://goo.gl/qnqfUc
#勞保 #傷病給付

 

轉載至: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1047140591982151/1240193799343495/?type=3&locale=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