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091 發佈日期 2024-05-10
 

 

安心生養有保障,一起照顧新生兒

隨著哭啼來到每位父母身邊的新生兒

都能帶給人們勇往向前的希望與力量

為了讓雙親能全心呵護新成員

勞工朋友可申請兩大給付,保障生活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請領條件

女性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符合加保日數規定(滿280日分娩或181日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另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懷孕,在退保後1年內生產,如符合上開加保日數規定,亦可請領生育給付。

給付標準

按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請領條件

被保險人之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給付標準

按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成發給,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另自110年7月1日起,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投保薪資補助,投保薪資替代率達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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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