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75年5月17日臺內勞字第398001號函業經本部於105年6月29日以勞動條3字第105013443號令廢止,並自105年8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勞動部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101/2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