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勞保、國保還是農保,都有生育給付這個保障喔!
【重要指數】★★★★★
而各保別的媽咪在申請生育給付時,
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投
所以粉葵
讓大家可以一張表就搞懂3種保險的
勞保生育給付:https://goo.gl/k8HRSV
1. | 請領資格: | |
(1) |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
(2) |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所謂早產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 | |
(3) |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 |
2. | 給付標準: | |
(103年5月30日(不含)以前分娩或早產者,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生育給付仍僅能按30日發給。) | ||
(1) |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 |
(2) | 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國保生育給付:https://goo.gl/sVcID0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是在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自施行日起,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8,282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若被保險人於104年12月17日以前分娩或早產,依當時適用之法律,生育給付為1個月)。
- 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如果是在10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生育,由於當時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尚未施行,因此沒有相關給付規定可以適用。也就是說,10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生育的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就不符合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
- 符合生育給付請領條件欲提出申請的人,請備妥下列書件後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1)「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
(2)嬰兒出生證明書─出生證明書應載明產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基本資料。
(3)如果是早產或死產,必須檢附醫療院所或領有執業執照的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的證明書─證明書上應載明產婦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等基本資料,以及早產(死產)日期、胎兒妊娠週數或嬰兒體重或最終月經日期。
(4)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得免附上述(2)或(3)之證明文件。 - 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如不以書面方式申請,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生育給付,不必填寫申請書。操作步驟如下: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國民年金保險/網路e櫃檯(頁面右側選項)/網路申辦查詢:個人申報及查詢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申辦作業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辦(輸入各項欄位資料),點選「申請」按鍵傳送資料,就完成申請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手續。 - 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農保生育給付: https://goo.gl/92ypTH
※ 申請農保生育給付,請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 |
一、 | 請領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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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產】定義:為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者(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 |
※ | 【流產】定義:妊娠中止時,胎兒體重少於500公克,或從孕婦最後一次月經之第1天起算週數少於20週者。 |
二、 | 給付標準: |
生育給付標準,依下列各款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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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請領手續: |
請領生育給付應備下列書件,送所屬投保農會轉本局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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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給付之核發: |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保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 |
五、 | 服務電話: |
總機:(02)23961266轉2330 | |
六、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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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勞工保險局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207736852589200/2294234247272773/?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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