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營造業科

發布日期:110-02-22

截止日期:110-08-30

提供單位:勞動檢查處

 

詳細內容: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為協助事業單位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專業知識,並能取得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特別針對本市轄內無一定雇主及中小型事業單位之勞工,由本處委託勞動部職安署認可的教育訓練機構辦理,以提升勞工對於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的危害意識,進而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並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

 

二、本宣導會開課地點及課程資訊如附件。

 

三、宣導會開課期間:3-9月(開課日期以報名網址公告為主)

 

四、宣導會費用:免費

 

五、報名資訊:

報名網址:http://zhongli.ticsha.org.tw

報名窗口: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 03-4930034

 

【防疫小宣導】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期間,有呼吸道症狀或慢性病者,請主動戴上口罩,做好防疫措施,並配合訓練單位測量體溫、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避免以手觸摸眼口鼻,以肥皂勤洗手,如有發燒情形,請勿出入公眾場所並儘速就醫。

 

 

 

轉自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https://oli.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