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

 文化部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須知 曾獲藝文紓困補助自然人6月4日3萬元直接入帳 

 

文化部今(3)日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補助自5月11日起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為達即時紓困效果,文化部表示,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採取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等因素後,3萬元將於明(4)日直接入帳;至於藝文事業及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文化部指出,此次紓困4.0,文化部共獲行政院同意編列特別預算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及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

 

文化部說明,「藝文紓困4.0補助」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文化部表示,為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至於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事業部分,區分為「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及「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三種補助,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三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文化部說明,「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則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至於「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文化部指出,原訂申請至6月17日的「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為簡化作業,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請傳送者,將繼續審查,並得在不重複補助項目情況下,申請藝文紓困4.0的三種事業補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請傳送程序者,則請直接改申請藝文紓困4.0補助。

 

點我看→「營運損失補助專案」

 

「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兩種方式,文化部表示,為防疫及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建議優先採線上申請方式,文化部也將採先到先審方式,加快各項審查及核定撥款作業。

 

此外,在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部分,文化部自去年即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並針對大型藝文事業提供無上限的利息補貼,今年度將持續辦理。之前已取得紓困振興貸款的藝文業者,文化部將協助與承貸銀行溝通,主動協助申貸者評估再展延需求,包括貸款利息補貼延長及本金緩繳需求等。

 

文化部強調,除藝文紓困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外,文化部同步辦理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方案,以及針對已獲常態性補助或委託的計畫或活動,則主動盤點通知受補助或委託單位得修正合約,延後辦理,已支出預算仍得認列等行政調控作為,相關方案及措施,文化部將陸續對外公開說明。

 

附檔

文化部藝文紓困4.0簡報檔.pdf

 

 


 

 

 藝文紓困 4.0 專區 

 

(一)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二)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自然人補助申請須知(條文)

 

(三)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補助申請須知(條文)

 

(四)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利息補貼作業須知

      (條文)(簡要說明)

 

(五)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文化場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租金、權利金及規費減免(或補貼)申請須知

      (條文)(申請流程)

 

(六)藝文產業事業各類型參考說明(附表)

 

(七)自然人從事各類型藝文產業事業參考說明(附表)

 

(八)申請表格下載

 

  1.自然人補助申請須知(110年7月12日24:00時截止受理)

    -申請表【doc】【odf】【pdf】

    -非本人帳戶切結書【doc】【odf】【pdf】

 

  2.事業補助申請須知(110年8月31日24:00時截止受理)

    -各類型事業補助申請表件【doc】【odf】【pdf】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補助申請表件【doc】【odf】【pdf】

    -藝文艱困事業申請表件【doc】【odf】【pdf】

 

  3.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利息補貼

    -切結書【doc】【odf】【pdf】

 

  4.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文化場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租金、權利金及規費減免(或補貼)

    -申請書【doc】【odf】【pdf】

 

(九)常見問答(Q&A)

 

(十)藝文紓困 4.0 諮詢窗口

 

(十一)行政調控及聯繫窗口

 

(十二)特別預算使用情形

  110年度1~4月份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會計月報

  109年度3~12月份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會計月報

 

(十三)藝文紓困 2.0 專區歷史資料查詢

 

(十四)藝文紓困 1.0 專區歷史資料查詢

 

 

 

 

 

 

轉自文化部https://www.moc.gov.tw/

 

 

 

 

 

 

 

 

 

110年6月7日上線!!

補貼最少4萬元!!

 

不可重複受領經濟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相關問答Q&A 

 

Q1:申請資格是什麼?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商業服務業營利事業。

110年5、6、7月任一個月營收衰退超過50%。

【比 [108年5、6、7月]同月營業額 或 [110年3-4月]月平均營業額】

 

 

 

Q2:補貼多少錢?

 

最少4萬元

註:同一負責人限補貼一次,且不得重複申請經濟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3:領了「勞工生活補貼」或「急難紓困」,還可以領「商業服務業一次性營業衝擊補貼」嗎

 

不可以!不可重複受領經濟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注意事項 

 

110年5月至7月期間:

1.離職員工人數不得逾一定人數(註)。

2.不可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3.不可重複受領經濟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4.不可有其他經濟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5.因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之業者,未將補貼額度以每人新臺幣三萬元之基準轉發員工。

 

110年5月至7月期間,違反情形者,經濟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註:於補貼期間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取消資格,並得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員工人數未滿2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6。

2.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3.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相關檔案 

 

商業服務業營業衝擊補貼懶人包.pdf

 

 

 

 

 

 

轉自經濟部https://www.moea.gov.tw/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一、計畫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二、申請資格:

民眾於申請登記日前1年內,有勞保或就保投保紀錄者,即可參加;申請推介派工至離島及55個原住民地區,不限資格。

 

三、申請方式:

由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之民眾至公部門從事計時工作。

 

四、補助標準:

每人每小時比照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五、實施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相關問答Q&A 

 

Q1: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的辦理目的?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Q2:計畫如何執行?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勞工之申請登記。

由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工作機會經審查核定後,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符合資格之勞工至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收到推介名單後通知勞工是否錄用及上工時間。

由用人單位代發工作津貼,經費由本部補貼。

 

 

 

Q3:勞工如何參與計畫及資格條件為何?

 

勞工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申請登記。

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勞工資格,勞工須於申請登記當日前1年內,有勞保或就保投保紀錄者,即可參加;申請推介派工至離島及55個原住民地區,不限資格。

 

 

 

Q4:離島及原住民地區的工作機會包含哪些區域範圍?

 

離島地區包括: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屏東縣琉球鄉、台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

原住民地區包括:新北市烏來區、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桃園縣復興區、新竹縣關西鎮/尖石鄉/五峰鄉、苗栗縣南庄鄉/獅潭鄉/泰安鄉、臺中市和平區、南投縣仁愛鄉/魚池鄉/信義鄉/、嘉義縣阿里山鄉、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屏東縣三地門鄉/霧台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滿州鄉、臺東縣達仁鄉/大武鄉/金峰鄉/太麻里鄉/卑南鄉/台東市/蘭嶼鄉/延平鄉/鹿野鄉/關山鎮/東河鄉/池上鄉/成功鎮/海端鄉/長濱鄉、花蓮縣富里鄉/卓溪鄉/玉里鎮/瑞穗鄉/豐濱鄉/光復鄉/鳳林鎮/萬榮鄉/壽豐鄉/吉安鄉/花蓮市/新城鄉/秀林鄉。

 

 

 

Q5:勞工如何申請工作津貼?

 

用人單位會依勞工實際上工時數,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之工作津貼發給進用人員,發給方式以金融機構轉帳為原則。

 

 

 

Q6:補貼項目、額度及期間?

 

1.勞工參與計畫期間,每月依實際上工時數,核給工作津貼, 110年起,每小時按160元核給,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最高計核給12,800元。

 

2.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

 

 

 

Q7:政府部門如何申請執行本計畫?

 

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可依其用人需求,逕向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能促進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機會。

 

 

 

Q8:每月工作時數為何以80小時為限?

 

參考勞動部108年部分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統計結果摘要,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實際工作時數平均為17.9小時,以每週20小時每月4週估算,爰設定80小時。

 

 

 

Q9:能否同時申領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或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本計畫可同時申領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或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各政府機關將優先安排部分工時勞工及尚未領取政府其他補助與津貼之民眾面試上工。

 

 

 

Q10:排除適用對象

 

領取失業給付、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等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本計畫。

民眾如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因為用人單位必須為進用人員投保勞工保險,民眾將無法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署及所屬各分署辦理之職前訓練。

 

 

 

Q11:本計畫實施期間

 

自109年4月13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即政府機關(構)提出工作機會之申請、進用人員之申請登記及上工期間,皆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

 

 

 

Q12:本計畫洽詢管道

 

本計畫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下列諮詢窗口: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308-5230

艋舺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08-5231

北投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898-1819

西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81-3344

景美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931-5334

內湖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90-0399

信義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29-3138

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40-0922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246-5066

板橋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59-8856

中和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46-1250

新莊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06-6196

三重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76-7157

汐止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692-3963

淡水就業服務台 電話:(02)2808-3525

新店就業服務台 電話:(02)8911-1750

基隆就業中心 電話:(02)2422-5263

基隆就業中心六堵分站 電話:(02)2451-5020

羅東就業中心 電話:(03)954-2094

花蓮就業中心 電話:(03)832-3262

玉里就業中心 電話:(03)888-2033

金門就業中心 電話:(082)31-1119

連江就業中心 電話:(0836)23576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3)332-2101

桃園就業中心 電話:(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新竹就業中心 電話:(03)534-3011

竹北就業中心 電話:(03)554-2564

苗栗就業中心 電話:(037)358-395

臺中就業中心 電話:(04)2222-5153

台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4 2228-9111)

豐原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527-1812

沙鹿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662-4191

彰化就業中心 電話:(04)727-4271

員林就業中心 電話:(04)834-5369

南投就業中心 電話:(049)222-4094

斗六就業中心 電話:(05)532-5105

虎尾就業中心 電話:(05)633-0422

嘉義就業中心 電話:(05)224-0656

朴子就業中心 電話:(05)362-1632

臺南就業中心 電話:(06)237-1218

新營就業中心 電話:(06)632-8700

永康就業中心 電話:(06)203-8560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電話:(07)733-0823

三民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83-7191

左營就業服務站 電話:(07)550-9848

楠梓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60-9521

前鎮就業服務站 電話:(07)822-0790

鳳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741-0243

岡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622-8321

屏東就業中心 電話:(08)755-9955

潮州就業中心 電話:(08)788-2214

臺東就業中心 電話:(089)357126

澎湖就業中心 電話:(06)927-1207

 

 

 

 

 相關檔案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計畫規定.pdf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公部門用人工作機會申請表.pdf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勞工申請登記表.pdf

安心即時上工心計畫申請流程圖.pdf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懶人包.pdf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常見問答.pdf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勞工紓困貸款自110年6月15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相關問答Q&A 

 

Q1:申請勞工紓困貸款要檢附什麼資料?

 

1.您可以選擇自己平時有往來的銀行,或是勞動部網站公布的金融機構辦理,臨櫃(或線上)填具申請書、聲明書及檢附個人身分證件,有參加勞工保險者不用再檢附工作證明;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可提出工作收入資料作為證明。

 

2.為避免疫情群聚,建議您儘量辦理線上或預約申請,比較安全。

 

 

 

Q2:哪裡可以申請勞工紓困貸款?

 

可以向各承貸金融機構(公、民營銀行暨所屬分行或信用合作社)申請,但不包括郵局,承貸金融機構的名單您可以到勞動部官網查詢(頁面下方可查看諮詢窗口)。

 

 

 

Q3:如何線上辦理勞工紓困貸款?

 

勞工紓困貸款只需要五個步驟即可完成,相當簡便安全:

 

1.請您先選擇線上申辦的承貸銀行。

 

2.到您選定的銀行官網的「勞工紓困貸款」線上申請區。

 

3.填寫「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料。

 

4.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加保者,需另檢附工作收入證明)

 

5.按下「送出」並等候銀行通知核貸結果。

 

 

 

Q4:勞工紓困貸款的貸款利率是多少?

 

本紓困貸款目前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目前年息是1.845%。撥款日起第1年利息,由勞動部補貼,第2年、第3年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Q5:勞工紓困貸款如何還款?有無寬限期?

 

貸款人在貸款期間,第1年的第1個月至第6個月是寬限期,不用繳納本金,第7個月到第12個月攤還本金。第2年起及第3年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Q6:去年申請過因應疫情開辦的勞工紓困貸款,還可以重複申請這次的勞工紓困貸款嗎?

 

1.如果去年曾經申請勞工紓困貸款,有依約還款,還是可以申請本次的勞工紓困貸款。

 

2.如果是今年第一次申請這波疫情開辦的勞工紓困貸款,只能申請一次。

 

 

 

Q7:勞工紓困貸款的利息,政府會補貼多久?

 

因應疫情所開辦之勞工紓困貸款,政府提供第1年利息補貼,以協助國人度過此波疫情之衝擊。

 

 

 

Q8:如果貸款人未正常還款,會有什麼影響?

 

貸款人在貸款期間,第1年第1個月至第6個月為寬限期,免繳納本金。但從第7個月至第12個月開始,須攤還本金,如果貸款人積欠貸款本金達3個月,會停止利息補貼,另銀行也會針對貸款人未償還的本金進行追回。

 

 

 

Q9:勞工紓困貸款的貸款對象是誰? 是不是一定要參加勞保?

 

勞工紓困貸款之貸款對象為受疫情影響之勞工,沒有限制一定要投保勞工保險。沒有參加勞保者,有工作事實(工作收入)也可以申請。

 

 

 

Q10:申請之後需要多久才會撥貸?可以線上辦理嗎?

 

1.如果應備文件齊全,銀行從您提出申請後,會儘速完成審查通知簽約及對保。確切辦理所需時間,請洽您承貸銀行。

 

2.為了避免疫情期間臨櫃辦理造成群聚,建議您盡量採取線上或預約申請方式,相關防疫措施,可先洽詢辦理的銀行所屬各分行。

 

 

 

 

 申請表單 

 

勞工紓困貸款-申請書(使用各承貸銀行申請書)

受疫情影響申請勞工紓困貸款-聲明書.pdf

受疫情影響申請勞工紓困貸款-聲明書.doc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 款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

 

 

 

 

 諮詢窗口 

 

銀行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聯絡資訊

各受理辦理勞工紓困貸款銀行分行窗口

勞工諮詢專線:1955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