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衛生福利部(以下稱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育有未滿2歲孩童之家長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二、發放對象

 

為育有未滿2歲孩童之家庭,未滿2歲孩童包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

 

 

 

三、補貼金額

 

本計畫為1次性補貼,補貼金額以每名孩童新臺幣1萬元計算。

 

 

 

四、發放方式

 

(一)育有未滿2歲孩童且領有110年5月份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庭,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

 

(二)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自6月15日起,可憑兒童健保卡號、監護人金融卡至行政院孩童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金融機構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ATM)領取。

 

(三)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者,則俟疫情趨緩後,本部將會另行公告領取方式。

 

 

 

檔案下載

 

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問答集.pdf

 

 

 

 

 

 

轉自衛生福利部https://www.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