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衛生福利部(以下稱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育有未滿2歲孩童之家長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二、發放對象
為育有未滿2歲孩童之家庭,未滿2歲孩童包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
三、補貼金額
本計畫為1次性補貼,補貼金額以每名孩童新臺幣1萬元計算。
四、發放方式
(一)育有未滿2歲孩童且領有110年5月份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庭,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
(二)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自6月15日起,可憑兒童健保卡號、監護人金融卡至行政院孩童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金融機構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ATM)領取。
(三)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者,則俟疫情趨緩後,本部將會另行公告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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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衛生福利部https://www.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