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121 發佈日期 2024-07-10
 

 

 給付順位 

第1順位:配偶及子女

第2順位:父母

第3順位:祖父母

第4順位:受扶養之孫子女

第5順位: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請領條件 

1.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 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無謀生能力。
  • 扶養下述第2項之子女。

2.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3.父母及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4.孫子女:孫子女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前述2項子女條件之一者。

5.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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