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049 發佈日期 2024-02-2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女性朋友重回職場,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2023-2026)」,獎勵婦女自主規劃參加精進職能訓練課程,本(113)年上半年自3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申請,歡迎婦女朋友善加運用。

 

許多女性因養育兒女、照顧長輩等家庭因素而離開職場,為協助這些想重返職場的婦女順利就業,發展署在104年6月將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上之二度就業婦女列為政府致力促進就業的對象,提供一案到底專人就業服務,並提供每人每月1萬1千元的僱用獎助提高企業僱用誘因,也安排就業促進課程,協助瞭解勞動市場等,也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服裝儀容整備補助等各項措施,多管齊下協助女性朋友就業。112年協助女性求職者計30萬3,051人次就業,其中協助二度就業婦女計2萬68人次就業。

 

為因應高齡化、少子化人口結構變遷,企業面臨人力短缺的壓力,發展署於112年9月1日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2023-2026)」,以協助婦女順利重返職場。對於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之女性朋友,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自行規劃參加訓練課程,提案經審核通過後,完成訓練及辦理求職登記重回職場,最高發給獎勵金3萬元,另運用「再就業獎勵」,對於穩定就業90日以上之婦女,最高發給3萬元,此外,為鼓勵雇主僱用有兼顧家庭需求之婦女,補助雇主「工時調整獎勵」,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因結婚生子離開人力資源業務相關職場3年餘的小如(化名),在孩子進入幼兒園後一直希望能重返職場就業,但尋職數月均未能找到適合職缺,自信心逐漸低落,但在112年10月提案參加發展署自主訓練獎勵並完成人力資源相關進修課程後,於113年1月順利找到科技公司的業務助理工作,重啟職涯第二春,也率先成為自主訓練獎勵第一位完成訓練順利就業、領取3萬元獎勵金的婦女朋友。

 

發展署表示,「自主訓練獎勵」於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告一次受理期程及相關事項,112年第一次自主訓練獎勵提案於12月31日截止受理,經審核通過者已陸續參訓中;今(113)年上半年受理期間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有意重返職場、已規劃自主訓練課程需求的女性朋友,訓練課程不限於在申請受理期間,都可以提案申請。另發展署將於2月29日辦理一場線上專題講座暨說明會,說明本項獎勵的申請方式,如何撰寫自主訓練獎勵計畫書及注意事項,協助婦女瞭解重返職場的相關準備及協助資源,歡迎婦女朋友踴躍參加。

 

發展署呼籲有意重回職場的女性朋友可多加利用政府就業服務管道與資源,在發展署陪伴下投入就業,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婦女再就業計畫」查詢相關資訊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活動訊息、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NO 1045 發佈日期 2024-02-17
 

 

為提升壯世代勞動參與,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訂定「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推動13項措施協助壯世代重返職場貢獻長才,預計每年協助至少6萬名壯世代勞工就業。

 

依主計總處112年12月統計,55~59歲國人的勞參率為61.78%,較同期50~54歲勞參率77.68%下降15.9個百分點;又與國際相比,我國111年55~59歲勞參率為59.6%,低於美國(73.1%)、日本(78%)、韓國(76.4%)等主要國家,顯示我國55歲以上人口的勞動參與仍有精進空間。為因應人口快速老化及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持續鼓勵壯世代朋友重返職場及推廣事業單位積極進用,且許多勞工在原職場退休後,仍具有豐富的知識、技術、經驗及體能,只要雇主能善用這群壯幫手,就可以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營運效能及補充所需人力,為此,勞動部推動「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並自113年2月起正式上路施行。

 

勞動部說明,「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以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為適用對象,運用就業獎勵鼓勵重返職場,凡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受僱滿90日發給獎勵3萬元,最多發給兩次,部分工時工作者也提供每次1萬5千元之獎勵,並鼓勵雇主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壯世代勞工協助適應職場環境,如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機制、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心理諮詢與關懷等各項友善措施,將依僱用人數每月補助職場支持輔導費3千元,最長12個月,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再者,勞動部也持續精進服務內容,將依不同產業與職業訂定職務再設計服務指引,協助事業單位透過工作方法與流程改善,以積極進用壯世代,並擴大退休再就業協助措施之適用對象,促進延緩退休及賡續強化現有各項措施協助壯世代繼續工作,包含禁止年齡歧視落實職場平權,補助雇主辦理在職訓練提升員工技能,失業勞工免費職業訓練,以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加強就業準備,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優化職場環境,擴充退休人才資料庫活化退休勞動力,佈建銀髮就業服務據點協助在地就業,以及結合部會據點擴大服務網絡提升服務量能等。

 

勞動部強調,壯世代的態度與經驗,往往是企業營運成長的重要元素,也有越來越多雇主發現他們的長處且善加運用,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排除刻板印象,給壯世代勞工工作機會,相信他們能協助企業經驗傳承及提升經營效率,一定可成為企業不可或缺的好助力。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可至「45+就業資源網」查詢相關服務資訊及申請表單下載,或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NO 1031 發佈日期 2024-02-01
 

 

Q:我已經有參加勞保了,為什麼還會收到國民年金的保險費繳款單呢?

A: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每2個月寄發一次,以最新113年1月底寄發的保險費繳款單為例,是計收被保險人前2個月(112年11月份至12月份)國民年金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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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035 發佈日期 2024-02-16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113年2月16日開始受理,至3月15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之申請資格:

  1.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113年3月15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或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下同)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特別提醒,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3.5萬元/年)」,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若子女就讀高中職,已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2月1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NO 1029 發佈日期 2024-01-30
 

家裡多了新生兒,有參加勞保的女性被保險人,可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此外,參加就業保險合計滿一年的被保險人,在子女滿3歲前,可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緩解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這兩項保險給付,目前都可以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而且無論是由被保險人本身或投保單位代為申請皆可線上申辦,快速又便利!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線上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自然人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及虛擬勞保憑證等登入申辦。而沒有前開憑證無法自行線上申辦的被保險人,如所屬單位為勞保局網路申辦單位,亦可出具由投保單位代為線上申請之同意書,由單位代為線上申辦。另勞保局補充,為確認被保險人已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向雇主提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線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須要另外上傳投保單位出具之留職停薪證明。

 

勞保局提醒,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相關給付,除了不受時間限制,全天24小時都可辦理外,還可以省去郵寄或送件到勞保局的路程和時間,並可提早3至5個工作天入帳,此外,生育給付亦可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通報申請,歡迎勞工朋友多加利用!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