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工會、桃園職業工會推薦、加保、退休金、勞保給付、加勞保
桃園市工會推薦、桃園工會、桃園市工會、桃園工會推薦、加健保
中壢工會推薦、平鎮工會推薦、八德工會推薦、優良工會、勞保局
桃園市績優工會、勞健保加保、勞健諮詢、桃園優質工會、健保局
中壢區工會推薦、加退保、勞保、健保、桃園設計工會、團體保險
桃園職業工會、平鎮區工會、SOHO、入會、平鎮區、團保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高齡化社會已成趨勢,銀髮族的長照服務需求快速增加,僱用員工5人以上之長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之長照機構,即為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提供被保險人工作中發生事故時之保險給付保障。長照機構應為所聘僱並支領薪資之長照服務人員,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倘未依規定為員工加保,經查明屬實,勞保局將依規定核處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勞保局呼籲勞工朋友們關心自身權益,可主動瞭解投保狀況,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查詢管道,例如:利用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使用健保卡卡號加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以電話、臨櫃等方式查詢,被保險人可多加使用。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勞保局提供多元便捷的管道供民眾辦理補發國民年金繳款單及變更通訊地址,被保險人除可利用勞保局官網、電話、書面、臨櫃等方式申請補寄繳款單及變更通訊地址外,勞保局已加入內政部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行列,凡民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姓名變更等作業時,也可一併辦理國民年金繳款單通訊地址變更,即戶政事務所會將民眾最新通訊資料通報勞保局,俾利繳款單寄發,讓民眾能即時收到繳款單,權益不受影響!
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原則上是寄送到被保險人的戶籍地址,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單,可至勞保局官網「線上申辦」專區的「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申請郵寄補發,或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行動電話認證、健保卡卡號加設籍戶口名簿戶號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列印繳款單;如以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還可線上變更通訊地址。
如果不熟悉使用網路操作的民眾,也可直接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 轉分機6066、6055或6077)或透過書面填寫「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書」後寄到勞保局,或親持身分證明文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補發繳款單及變更通訊地址。
上開多元便捷管道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NO | 799 | 發佈日期 | 2022-09-30 |
---|
勞工朋友如果想要隨時掌握自己投保情形,勞保局提供安全、便捷又快速且24小時不打烊之e化服務查詢系統,透過下列方式就能以網路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1.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
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線上申辦/個人申報及查詢」專區登入,選擇下列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1)自然人憑證
(2)虛擬勞保憑證查詢:使用自然人憑證在電腦或手機申辦虛擬勞保憑證成功後登入查詢。
(3)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查詢。
(4)行動電話認證查詢:本國人持有月租型門號申請行動電話認證成功後登入查詢。
2.勞動保障卡查詢:連結發卡銀行的網路ATM,通過身分認證後進入勞保局網站e化服務系統查詢(合作銀行:土地銀行、台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第一銀行等5家)。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不僅可確認雇主是否依法辦理加保,亦能隨時掌握個人投保情形,發現問題即時處理以確保自身權益!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為提升民眾繳費之便利性,本局積極擴增繳費管道,自111年8月31日起,民眾可用「一卡通MONEY(原LINE Pay Money)」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不限繳納本人之保險費,也可以代親友繳納,年底前繳費還可享受回饋!
一、透過LINE通訊軟體使用「一卡通MONEY」繳納國保費:
Step1 點選LINE錢包→體驗完整LINE Pay服務→繳費→登入一卡通MONEY→國民年金。
Step2 掃描繳款單上三段式條碼。
Step3 依頁面指示步驟操作,完成繳費。
不出門、免排隊、零接觸,方便省時又安心。
未註冊「一卡通MONEY」者,準備好身分證及銀行帳號,完成註冊後即可以馬上使用繳納!
二、年底前繳費還可享受回饋:
即日起使用「一卡通MONEY」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並達成指定條件,最高可享儲值金100元回饋,
詳情請見一卡通MONEY活動說明網頁。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NO | 798 | 發佈日期 | 2022-09-30 |
---|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明(112)年1月1日起,由現行11.5%調整為12%,經扣除內含之就業保險費率1%,112年起將以11%計收勞工保險保險費。
勞保局說明,為維持勞工保險的財務平衡及永續發展,法規已明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98年起採「費率自動調整機制」,由7.5%逐步微調至上限13%,112年依法調整為12%。又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故112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應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1%計算。
以111年6月一般單位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35,071元估算,雇主每月負擔個別被保險人之保險費增加122元,勞工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36元,政府補助保費每月增加18元;職業工會以平均投保薪資29,125元估算,工會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87元,政府補助保險費每月增加59元。
為即時通知俾利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112)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勞保局預計於111年9月份繳款單(111年10月25日前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至各類被保險人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保險費試算功能,將俟「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公告修正後更新(預計111年11月下旬)。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第 31 頁,共 4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