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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春部長來報告:1/18新制上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
▸產檢假由5日增加為7日
▸陪產檢及陪產假共7日
【就業保險法】
▸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受扶養之無收入父母納入失業給付眷屬加給
上述法規通通已於1/18上路!
歡迎勞工朋友踴躍申請~
→ 點我看【性平法】修法內容
→ 點我看【就保法】修法內容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正式施行!」
去年勞動節前夕三讀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
將於今年勞動節正式上路
透過落實災前預防、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
讓工作職場更加安心、安穩、安全
無論是勞工或雇主,都擁有更加完善的保障
上路在即,以下重要資訊提醒各位勞工及雇主們!
▸只要是登記有案且僱有員工之單位,即為職災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
▸依災保法施行細則規定,災保法施行前1日已參加勞保及就保之被保險人,其保險效力自災保法施行之日起算。
▸針對災保法施行前一日,勞保及就保生效中之被保險人,勞保局自111年5月1日起將會主動納入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職業工會受委託代辦職災保險事務
為便利事業單位辦理職災保險投保手續,並善用職業工會長年辦理社會保險經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5條規定,登記有案之事業單位或職業訓練機構,可委託職業工會代為辦理設立職災保險投保單位、加退保等保險手續及其他有關保險事務。
如何接受事業單位之委託?
職業工會可接受任一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委託,並以該事業單位之名義(保險證號),為其所屬勞工辦理職災保險加、退保及保險給付申請等各項保險手續。本項委託辦理為民事委任關係,雙方合意簽訂契約後即可成立,委託服務費用可由雙方自由議定,並由事業單位依約定方式直接支付給職業工會。委託契約書格式可下載附件範本運用,事業單位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等業務如亦需委託職業工會辦理,可於契約範本內增修。
如何協助事業單位辦理職災保險事務?
職業工會接受事業單位委託代辦職災保險事務,即應依約定項目(如:設立投保單位、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保險給付申請等)為事業單位辦理職災保險事務,除需注意各項保險事務之辦理時效(如:事業單位符合強制投保規定之日應送件申請設立投保單位、應於事業單位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各項給付申請時效等),並應正確填寫申請書表各項欄位,以避免發生延遲申報或申報資料錯誤情形。
出勤工資如何計算
111年農曆除夕、春節(初一至初三)這四天均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
▸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1月29日、2月4日(初四)及2月5日(初五)屬休息日,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計算給付加班費。
春節調休補班怎麼做
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9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完備「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將111年1月22日的休息日與2月4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調整後的2月4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以上適用於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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