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941 發佈日期 2023-06-21
 

勞動部112年6月16日勞動保1字第1120157780號公告110年、111年及112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之貸款期間利率,自112年7月第1個營業日(即112年7月3日)起為年息1.973%。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NO 940 發佈日期 2023-06-1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受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產業補實人力,已自112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113年6月30日,配合訂定「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提供經推介就業勞工就業獎勵,及「專案缺工職業訓練試辦計畫」提供參訓勞工參訓獎勵金,在今(15)日發布施行,並且追溯自112年5月1日生效,民眾可以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查詢專案職缺資訊及獎勵規定!

 

發展署表示,為紓緩疫後產業基層人力缺工問題,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缺工的產業,經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會商確認納入專案之職缺範圍及合理薪資條件後,由該主管機關彙蒐專案職缺,送由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專案職缺就業,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經推介受僱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新臺幣6,000元,工作地點經目的事業主管認列位處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各款對象(如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全時工作每月給予10,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給予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1,500元。失業者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專班,結訓後發給參訓獎勵金每人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另為協助用人單位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以培訓所需人力,補助用人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以12,000元為上限,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其訓練內容以發展署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確認之訓練課程為原則,補助期間依會商之訓練時數定之。

 

首波專案職缺針對疫後觀光旅宿消費需求回升,造成房務清潔人員缺工,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已於112年5月2日完成會商,聚焦在旅宿業房務清潔人員專案職缺媒合,相關業者如有房務清潔人員人力短缺,可向觀光局或觀光局所指定的公協會提出職缺需求,同時也可以上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或至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求才職缺,發展署一接獲觀光局彙送的職缺將立即進行專案媒合服務,推介有願意投入房務清潔工作之失業者,近期觀光局已陸續提供職缺,將於確認符合專案職缺條件後即揭示在台灣就業通網站。

 

配合方案推動,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也在今日上線,可查詢方案及獎勵相關資訊外,相關職缺訊息將陸續在專區露出,有意參加方案失業勞工,可以到專區報名,及隨時掌握職缺最新訊息!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NO 938 發佈日期 2023-06-10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對於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個人或家庭,提供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2,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並為鼓勵婚育及加強關懷弱勢,針對符合補貼金額加碼身分者加碼補貼金額。

 

 申請期間 

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方式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營建署辦理。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NO 939 發佈日期 2023-06-13
 

「端午節」(112年6月22日)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端午節之4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今(112)年6月1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6月23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端午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6月23日及24日

 

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6月22日

 

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6月25日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NO 937 發佈日期 2023-06-06
 

勞動部為協助失業青年提升就業技能、強化就業競爭力,於疫情期間推動「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青年就業旗艦計畫」等青年訓練措施,累計已有7萬5千多名青年受惠。因應疫後產業復甦及全球經貿變遷,前開措施自112年7月1日起精進辦理,聚焦於培訓並引導青年投入國家重點產業的行列,鼓勵青年朋友持續精進學習,技能加值不斷電!

 

COVID-19疫情於109年初開始全球大流行,重創世界各國經濟及就業市場,勞動部為協助國內15到29歲青年就業遭遇的困難,自109年6月推動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其中,為鼓勵因疫情無法就業的青年利用時間「練功夫」,勞動部開辦「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透過導入業界優質的課程資源,協助青年取得5+2創新產業的關鍵技術能力,於參訓期間補助青年學費,還可按月領取學習獎勵金。同時,為了促進企業僱用青年的意願,勞動部也於疫情期間擴大辦理「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以先僱用後訓練的方式,提供青年進入職場訓練學習的機會,並由勞動部補助訓練費用。

 

勞動部表示,「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經過3年試辦,截至112年5月底共培訓約3萬名青年,由於課程內容對焦產業發展趨勢,幫助許多青年跨域學習、成功投入重點產業就業。現因應疫後產業轉型升級需求,以及國內重點產業缺工現象仍亟待緩解,本項措施將持續精進辦理,維持每位青年最高補助10萬元學費,另為了提升青年訓後積極就業的動機,青年參訓時先自行負擔1萬元的訓練費,如果在訓後90日內成功就業,就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所負擔的1萬元訓練費。此外,青年在訓練期間每月可領取8千元學習獎勵金,每人最高獎勵9.6萬元。

 

勞動部說明,「青年就業旗艦計畫」於疫情期間擴大辦理規模,延長訓練期間及補助額度,促進產業提供青年學習及就業的機會,截至112年5月底共培訓並協助4萬5千多名青年就業。隨著疫後產業復甦,勞動部經參考111年初任人員月平均薪資水準,針對提供月薪3萬4千元以上職缺的企業,訓練期間最長可達6個月,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5萬4千元訓練費用,而職缺月薪未達3萬4千元的企業,則訓練期間最長為3個月,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3萬6千元,以鼓勵企業釋出具發展性及技術縱深的職缺。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產業新尖兵計畫及學習獎勵金」及「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均已列入行政院核定的「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2期」進行推動,鼓勵有興趣投入新興重點產業的青年朋友把握機會,只要練好基本功、積極培養專業能力,未來即能成為引領產業創新進步的生力軍!如果想了解更多青年訓練措施相關資訊,歡迎上青年職訓資源網查詢,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由專人提供服務。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